Article 7

Repealed

参合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除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外,每年度以户为单位按时足额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

(二)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件就诊和申请补助报销;

(三)当年度中途不得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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