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其依据,并告知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因企业申辩而加重处罚。 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