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新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购车证明在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临时通行。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