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专门委员会可以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办公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研究、提出专门委员会会议议题草案;

(二)研究、提出关于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建议;

(三)研究、安排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听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的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和专题调查的汇报;

(五)听取专门委员会各处(室)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办理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工作事项;

(七)其他需要研究的事宜。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