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向行为发生地的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书面申报见义勇为行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申报时间。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