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Chapter 2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Article 7Amended深圳图书馆是市公共图书馆网络的中心,对全市图书馆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市主管部门进行全市的图书馆网络建设;(二)组织、指导全市文献资源的开发及服务工作;(三)组织、指导全市图书馆学的研究;(四)组织、指导全市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培训。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