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由自治旗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责令恢复环境卫生设施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按照重置价格赔偿,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