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贮存和排放场所,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提出选址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林业、水利、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