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Article 11Repealed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举办乡镇企业规模的情况,可以建立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对所属资产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行管理。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对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交易等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者离任时,应当依法进行审计。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1998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