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新办企业和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从投产之日起,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先征后返,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征收后,可再返回50%,期限为二年。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在地方税收上享有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8,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