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批准取水许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者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