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企业应当在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下列资料报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一)要约书、答复书;
(二)工资集体协议文本;
(三)双方协商代表名单以及资格证明;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企业不按照前款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由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