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可以根据下列规定向企业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一)企业工会在听取本企业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组织提出;

(二)中型以上的企业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小型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企业工会应当组织提出。

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可以在上一级工会的组织、指导下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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