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或者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或者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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