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港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港口管理工作。

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港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