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Repealed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出租或者转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应当向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