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企业每年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培训经费,职工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专项用于职工培训。用于职工培训的经费列入成本。

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应当接受税务、劳动行政部门检查,设有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还应当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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