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也可以由相关部门和组织及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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