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Chapter 6 附则Article 47In force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5年9月15日公布施行,1997年7月1日、 2001年12月29日公布修正的《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6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