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表决事项,获得本单位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方可通过。

选举和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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