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参合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责任人的,由新农合基金按照标准支付;有责任人的,应当由责任人给予赔偿,赔偿达不到总医疗费用的,剩余部分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住院的医疗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赔付后,凭保险公司的赔付原件、住院发票及相关住院材料复印件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补偿,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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