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在遵循旅游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民族村寨、名村古镇、田园林园、人文景观等资源,开展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

对农家乐和度假山庄等旅游项目,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村民可以利用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旅游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