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备案号、生产地址等。标签内容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小经营店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