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取用滏阳河水,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用水费用。

用水费用中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滏阳河及全市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或者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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