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