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禁止覆盖城乡规划区的河流、溪沟,依法批准的桥涵修建项目除外。

城乡建设禁止占用河道河滩,填堵河道沟岔。

河道、水库岸线的建设和利用,应当服从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定、河道整治规定、绿化规定和防洪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