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印江河的保护工作,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引调水工程,保证引调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改善沿岸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维护和管理引调水工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