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工程建设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进行工程设计。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发包施工。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