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达到国家规定投资规模的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当实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