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当与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相衔接,明确规划年度实施的主要内容,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