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经批准的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是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变更。
确需对《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的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