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建立公共资金投资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质量责任制,确保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建成后的运行维护质量。

Local Regulations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