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Repealed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属本省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属省外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在发布前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和备案情况上网公布,供公众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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