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寨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分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其他镇的总体规划分为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乡规划分为乡域村寨规划和乡政府所在地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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