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Repealed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警报告后,必须立即下达扑火命令,组织人员扑救,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扑救,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扑灭火灾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经现场指挥部检查验收,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扑火队伍方可撤离。

Local Regulations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6,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