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植被、湿地和草地的保护,制定植树造林规划,提高森林覆盖率,逐步实现森林植被、湿地、草地生态系统良好的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绿化树、行道树、名木古树的保护,加大城乡绿化、通道绿化、园林绿化工作力度。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