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Chapter 4 人才引进与劳动者保护Article 39In force高新区急需的各类人才及其家属,需要在本市落户的,市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予以落户。引进人才的子女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任何部门或者学校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接受其他教育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