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Chapter 4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Article 30Repealed城镇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应按城镇标准进行管理,阳台及窗外不得堆放、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 在城镇设置广告,应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发布。 设置广告标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文字用语准确、位置适当、定期维护。Local Regulations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9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