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设置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的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分类存放,确定人员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