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Chapter 2 无线电频率管理Article 8Amended通过直接指定方式取得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者以入股形式参与经营。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或者以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另行制定。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