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在学校周边200米内新建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严格按照学校环境保护的要求统筹规划。

建设和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应当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路灯,并加强维护。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