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配的时间界限为:土地租赁发包或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签订之日,分期收款的,以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为准,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以合同签订日周年日期为准;其他集体收入发生之日。

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