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公安机关接到学校报案后,应当依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教育疏导,劝阻过激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二)将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参与人员带离现场调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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