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限最长为1年。占用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除临时经营服务性设施以及公益设施外,加倍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