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涉及下列村财务的项目至少半年逐项逐笔公布一次:
(一)集体统一经营项目的收入和支出;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数额及其使用;
(三)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租赁、转让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四)农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补贴及其支付情况;
(五)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数额;
(六)五保户供养标准及其落实情况;
(七)村办公经费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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