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技术市场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5Amended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技术市场的主管部门,市技术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技术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技术市场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扶持技术市场发展。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05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