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Article 6Amended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依法申报湿地保护区:(一)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湿地;(二)生物多样性丰富或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物种集中分布的湿地区域;(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的主要繁殖地、栖息地及迁徙路线上的主要停歇地;(四)代表不同类型的具有特殊保护或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天然湿地。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