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履行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