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鼓励创办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改善创业环境,鼓励自主创业,引导创办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环保节能型、现代服务型等类型的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初创的、 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