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的征兵工作,由人民武装部具体组织实施;没有设立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应当确定一个部门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征兵工作。

兵役登记与应征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